12月4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一纸诉状,将德勤、普华永道、毕马威、安永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分所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这些事务所拒绝配合SEC对9家中国概念股公司的调查。除“四大”之外,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成员所大华也在被诉之列。
消息一出,中概股集体暴跌,本就深陷危机之中的中概股更雪上加霜。事实上,此次SEC起诉会计师事务所事件,是之前中概股危机的延续。
2010年12月8日,遭遇做空机构浑水质疑的绿诺科技,被纳斯达克做出“退市”裁决。这一事件标志着中概股开始步入迄今长达两年的漫漫寒冬。随后,中概股危机愈演愈烈,特别是2011年中旬以来,有关中概股“做空”、“财务造假”、“停牌”、“退市”、“遭遇集体诉讼”等新闻频现各大财经媒体。同时,中国公司赴美IPO上市亦进入冰冻期,2011年下半年仅有土豆网1家,2012年截至目前也只有唯品会和欢聚时代。
造成中概股危机的主要原因是,某些中概股公司涉嫌财务造假,被做空机构质疑后,股价暴跌、乃至被强迫停牌或退市。截至目前,被停牌或退市的中概股公司已近50家。这使得美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丧失了对中概股的信任与热情,导致中概股整体上价格低迷、交易量寡淡。
中概股公司频发财务造假事件,令审计监管问题日益突出。2011年4月,中概股公司东南融通遭遇做空机构香橼涉嫌财务造假质疑,东南融通的审计机构德勤上海分所宣布辞任并撤回审计报告,东南融通被退市。作为东南融通事件调查的一部分,SEC两次要求德勤提供与东南融通涉嫌财务欺诈的审计工作底稿,但德勤均以违反中国法律为由,拒绝提交,使得SEC在调查中无法获得关键性信息。随后,SEC对德勤上海公司提起诉讼,此案至今未结。而会计师事务所拒绝提供审计工作底稿的行为,进一步加剧了美国投资者对于中概股的不信任。
此次被诉的5家会计师事务所,亦是因为SEC在对9家中概股公司涉嫌财务造假进行调查时,拒绝提供相关上市公司的审计资料。
归根到底,问题的症结在于中美两国审计监管存在法律冲突。美国证券交易监管法律规定,应SEC的要求,作为审计机构的海外会计师事务所应向其提交美国上市公司的审计资料。但据中国法律及监管机构具体规定,未经中国政府许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不得直接向任何外国机构提供文件。
这一法律冲突,需通过审计监管跨境合作来解决。审计监管跨境合作成为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重要内容之一,围绕其已进行了一年多的谈判,但进展缓慢。
2011年7月,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PCAO B)与SEC组团赴北京,与中国证监会、中国财政部举行会谈,双方达成了一些原则性的共识,但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2012年9月,PC AO B与中国监管部门“试探性”地达成一项协议,双方同意设立过渡期,过渡期内互派观察员观察对方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现场检查,通过观察和交流逐步建立互信。2012年11月,中国监管部门和PC AO B又在华盛顿就监管合作进行了会谈。不过,此次SEC起诉5家会计师事务所,则表明会谈并无重大进展。
笔者认为,中美监管合作迟迟没有达成协议的关键,在于中美两国监管需求的不平衡。美国资本市场上约有400家中概股公司,美方存在对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跨境审计监管的需求,这一需求在中概股危机后,愈发强烈。而中国资本市场并没有“美概股”,因此中方几乎没有对美国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跨境审计监管的需求。同时,中方亦担心跨境监管会涉及侵害中国主权和泄露国家机密等问题。
然而,SEC此次起诉5家会计师事务所,使得中美两国间长期存在的审计监管法律冲突愈发加剧。此前美方就曾表示如果中美合作监管无法达成协议,会考虑用其他替代方法。
如果中美监管合作未能达成协议,且SEC胜诉,上述5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可能会因为违反美国法律而被取缔PCAO B的注册资格。而此后所有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亦随时面临因为拒绝向SEC提供工作底稿而被取缔PC AO B注册资格的危险。而根据美国法律,只有在PC AO B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才可以从事对美国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同时,中国的法律不允许国外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中国公司的审计师。这将可能导致因为没有审计师,中国公司无法赴美上市,而已上市中国公司被退市的可怕境地。
这无疑将中概股逼到了悬崖边缘。
当然,中美双方谁都不愿看到这种局面。一方面,中国公司有到美国这一全球最成熟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的需求。另一方面,美国投资者也希望通过中概股投资中国这一发展迅速的市场。此次危机或有助倒逼中美监管合作加速。双方须抱着积极开放的态度,冷静而智慧地解决目前存在的法律冲突,成功达成监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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